全院教职员工:
为做好校园交通安全工作,根据学院《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关于学院大门门禁系统及校内停车等事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对校园内车辆停放事宜安排如下:
一、一、二号公寓北侧;三号教学楼西侧、环艺楼东侧、三号食堂北侧道路禁止停放机动车。车辆停放位置:一教南侧广场、三食堂东侧。
二、三号教学楼至六号教学楼南侧道路禁止停放任何车辆。车辆停放位置:新规划的文化广场停车场。该停车场出入口位于广场东北角。
三、三号食堂至十一号学生公寓路段禁止停放任何车辆。机动车停放位置:八号学生公寓北侧停车区。
四、各教学楼、公寓楼、学生食堂门前;各安全疏散通道前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五、机动车停放区:学院行政楼南侧;车库门前;一教南侧广场;三食堂东侧路段;图书馆北广场、西侧道路;七、八号教学楼东侧;八号学生公寓北侧。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放车棚内或停放在规划的停放区内。
校园内机动车有不安车位停放、重要节点逆向行驶(拍照取证)等现象进行通报,并按照学院《平安校园建设考核标准》计入各部门年终考核。
保卫处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