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系:
为切实做好学院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强化全院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提高扑灭初起火灾的能力,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明电﹝2014﹞25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开展消防灭火演练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2月30日(周二)下午16:00
二、活动地点
篮球场东南侧
三、参加人员
全体班主任、院学生会全体人员、每班班干部代表2人、各班治安信息联络员、公寓管理中心6人、学生食堂(二食堂5人、三食堂8人)、丝织车间3人、金工车间3人、保卫处和驾训学校全体人员。
四、请各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如需请假以部门为单位报保卫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