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日
淄博市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思路(即坚守一条红线、实施两大工程、着力三个深化、突出四个加强、强化五个领域),全面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的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工作新常态,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全年主要控制目标: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影响恶劣的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和事故总量,各项控制指标持续保持下降。
一、坚守一条红线
各级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不能触碰、不可逾越的高压线,把红线作为守护生命安全的保护线,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摆正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安全生产与科学发展相结合,与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相结合,与落实为民务实的要求相结合,牢固树立发展经济是政绩、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条红线。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评估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推行风险等级管理,实施有利于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两大工程
(一)实施科技强安工程。充分利用现代技术,以构建“大、智、云、移”物联网监管系统为目标,立足行业监管特点,建立完善涵盖监管职能的信息化安全监管系统,不断拓展监管功能,强化大数据分析应用,实现远程管理、精细管理,并逐步达到资源共享,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预报能力。以防范事故、提高安全科技保障能力为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示范工程建设,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强安全技术改造,推广应用有利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测、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先进安全生产设备的配备,扩大智能执法终端配备覆盖面,提升监管装备水平和监管信息化水平。建立以政府扶持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多元社会资金参与的投入机制,大力发展安全产业,积极运用科技资源,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二)实施固本强基工程。深入开展固本强基工程,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类园区管委会要不断充实安全监管力量,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监管人员,切实有效承担起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在深化镇(街道)安全生产等级管理考评的基础上,推行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从监管机构、监管任务、监管机制、日常管理、行政执法、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规范化建设要求,进一步提升镇(街道)安全监管能力。加强村(居)安全管理,村(居)要设置由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兼任的安全监督员,有条件的村(居)可设置专职安全监督员,及时发现并报告区域内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深化高危行业驻厂(矿)安监员制度,调整完善派驻驻厂(矿)安监员的高危企业范围,进一步加强驻厂安监员队伍建设,大力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大力开展企业优秀安全主管和岗位操作能手评选活动,树立典型,宣传事迹,提高待遇,不断提高企业安全主管的管理能力和操作水平。
三、着力三个深化
(一)着力深化专家机构服务。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协会学会、中介机构和服务机构的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诊断式检查,从技术上、管理上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老专家、老工人以及企业员工的作用,开展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治理。鼓励企业与各类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生产服务协议,聘请技术服务机构和行业专家对复杂工艺装备、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定期诊断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消除隐患。继续聘请外国专家,开展隐患排查、业务咨询、职工培训等,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着力深化宣传培训考核。各级要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训制度,突出加强各级安监人员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各类就业培训要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不断完善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机制。充分利用各类仿真培训考核软件,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企业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鼓励大型企业、培训机构等向中小企业提供培训服务。深入开展安全培训评估,不断提高培训能力和质量。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报告与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和市民的维权意识。新闻单位要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重大安全隐患予以曝光。
(三)着力深化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导帮助企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创建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并放大示范效应。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实行分类分级达标管理。鼓励、支持企业开展相关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构建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标准体系,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开展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形成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各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四、突出四个加强
(一)加强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服务对象、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向社会公开,真正做到权限法定化、职责明确化、程序公开化、行为规范化。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加强监管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从依靠行政命令到依法办事的转变。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要做到廉洁自律,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二)加强源头治理。各级政府在制定区域发展规划时要同步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专业规划。各种规划的制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安全风险评估,确保不留隐患。招商引资、上项目、建园区、办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资质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等行为。全面查找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始终突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岗位、重点部位,采取超常规的安全监管措施,组织开展深度治理活动。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扎实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认真研究事故发生的特点规律,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找准事故发生的主要矛盾,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强化预防事故源头治理,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切实从根本上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三)加强打非治违。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打非治违”行动的领导,建立业务和行业管理部门等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打击治理措施。供电部门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严格执行办理用电规定,对不符合办理用电条件的坚决不予接电。加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扩大社会参与,完善奖励举报生产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制度,畅通“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拓宽监督举报途径,促使“打非治违”工作在常态化条件下持续深入推进。
(四)加强应急管理。各级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构建高效顺畅、协调运转的应急救援机制。加快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建设,形成市、区县、镇(街道)三级联动、政企合作、社会参与支持的应急救援体系。推进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整合,完善应急资源共享、统一调度机制,建立紧急情况下社会应急队伍、救援物资、救援装备及运输工具等征用和补偿机制。加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大型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机构,中小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高危企业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同时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强化应急管理、应急能力培训,鼓励和支持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和救援水平。
五、强化五个领域
(一)强化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全面摸清底数,有效解决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章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不畅、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和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彻底整治。明确和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
(二)强化重点运输车辆安全监管。突出抓好危化品运输车、校车、渣土车和长途客运车辆安全监管,强化源头管理,坚持关口前移,严格市场准入,切实把好“企业资质、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格”三个关口。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超限违法违章行为,并落实隐患通报、隐患通知、隐患抄告、监督管理等制度。全面实施重点车辆动态信息监控,充分发挥车辆GPS卫星定位装置、北斗双模车载终端、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等信息化监控作用,通过后台指挥与前端执法的联勤联动,实现对重点车辆和重点交通违法的精准查控,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涉爆企业安全监管。加强对涉氨制冷和粉尘、煤气等爆炸危险企业、单位和场所的排查摸底,全面摸清存在危险场所、危险作业的企业基本情况。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粉尘防爆安全规程》《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有关法规、标准,加强辨识风险,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和精细化管理,突出关键系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科学化管理,加强危险工序、重点部位、要害场所的标准化管控,严格重大危险源、危险现场的精细化作业,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形成“精、细、严、实”的管理环境。结合存在的突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基础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对危险场所、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四)强化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管道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管道运行安全。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集中力量开展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继续加大管道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要根据管线老化程度和隐患危险程度,按照“一管一策”和“一处一案”的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详细的整改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加快隐患整治进度,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加强管道第三方施工安全监管,严厉查处非法违法施工行为,确保施工安全。同时,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维修、养护和改造,落实行业监管部门职责,积极运用先进科技手段,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城市地下管线安全运行。
(五)强化小微企业安全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小微企业结构类型复杂、涉及面广、地域分散,部分企业工艺装备落后、管理粗放、安全意识和基础管理薄弱等特点,积极探索与企业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方式,构建以发展为目的、企业为主体、规范为重点、科技为先导、执法为保障的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摸清本区域小微企业的底数,建立安全生产信息资料档案。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提高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安全评估,实施重点分类监管,开展专项整治,不断提高小微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淄博军分区。各民主党派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