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
冬季安全工作专项督查整治实施方案
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
冬季安全工作专项督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我院安全工作形势保持稳定,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元旦和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淄政办发[2011]27号文件部署,在全院开展“查隐患、抓整改、避事故、保平安”的专项督查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集中力量突破安全工作管理的薄弱环节,清除影响学院内部和谐稳定的安全隐患,解决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查隐患、抓整改、避事故、保平安”专项督查整治行动,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工作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政府安全监管职责和学院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努力减少和避免一般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重点
按照市高校工委的统一部署,这次专项督查整治的重点是加强校园及宿舍区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和检查,预防道路交通、火灾事故发生,查处公寓内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学生私藏管制刀具及吸烟等不文明行为,集中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学院和谐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院上下要充分认识本次安全专项督查整治的重要意义,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强化安全工作管理、加强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系)要加强领导,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组织好所属责任范围内的专项整治行动。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部门(系)负责人要按照学院实施意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确保所属范围内安全稳定。督查有计划、有目标、有方法、有措施,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周密部署、细化任务、落实责任。要有针对性,确保专项督查整治全面贯彻、不走过场。
整个专项督查要做到人员、时间、督查场所“三落实”,认真对所属教室、实验实训室、办公区域、计算机房、图书库、丝织车间及食堂等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并一式两份做好书面记录。(一份本部门存档,一份报保卫处,迎接相关上级部门督察。)
(三)深入督查、及时整改。各部门(系)各重点部位要做到边督查边整改,以督查保整改;要责成有关人员对照工作重点,逐项自查;按照“地毯式、拉网式、全覆盖、无缝隙”的要求,认真细致地排查各自责任范围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能整改的要及时整改;短期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拟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自身无力解决的隐患要及时报学院或上级部门,争取早日解决。
(四)保卫处要继续治理好学院大门外交通安全秩序。协作有关社会部门和单位,规范好路边小市场秩序;继续治理好双休日外出务工学生乘车超载的安全问题,努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五)学生工作处、保卫处要对学生公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私藏管制刀具、吸烟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严肃治理,消除一切不安全的隐患和苗头,切实保持学生宿舍的安全秩序。
(六)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内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防控力度。认真做好冬季防火、防盗等基础防控工作,加大校园治安巡逻力度,及时消除和控制各种不安全隐患和苗头,确保冬季及“两节”和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
五、工作步骤
本次安全督查整治自12月2日至28日,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阶段(自方案下发之日至12月10日)
各部门(系)按照学院实施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督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 督查整治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1日)
各部门(系)依据各自的整治方案,全面展开工作,确保整治预期效果。
(三)督查验收阶段(12月22日至28日)
各部门(系)所属责任范围专项整治结束后,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重点部位、重要场所专项督查整治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跟踪督查。
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