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如何防止受骗?
(一)别等出事后才想起法律
具备法律意识,不仅是在事后知道要运用法律,更重要的是应将法律意识贯穿于事前和事中。事前要履行完备的书面法律手续,不作口头协议,书面手续要力求明细化。
(二)不轻易相信陌生人
在与人交往中,对陌生人特别是陌生男人要时刻保持警惕,对其提出的问题或允诺不要轻易相信,不能把自己的身份、联系方式等轻易告诉他人,更不能随之独往。
(三)别幻想不劳而获
当你面对诱惑时,千万不要急功近利。任何时候都得想一想:人家凭什么给我这么多好处?这样做是否符合常理?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要注意分析对方在许诺给你的利益做个对比,就会得出比较客观和是否可行的结论。
(四)切忌感情冲动和义气用事
有很多不法之徒专以“交友”、“恋爱”、“求助”为名,利用女性的爱心和情感来行骗,要当心甜言蜜语或“慷慨义举”后所隐藏的欺诈。
(五)一旦发现受骗,必须镇静
千万别慌神,赶快想办法及时掌握对方有罪的证据,迅速报案,要防止打草惊蛇。有人认为把钱追回来是关键,所以,在发现上当后便想私了,于是主动找上门去恳求骗子返还财产。这是很愚蠢的做法,这等于告诉对方骗局已经暴露,提醒骗子赶快逃匿。聪明的做法是,一面装作仍蒙蔽在鼓里,随时掌握对方行踪;一面查明对方所骗财产的使用流向,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典型案例] 1999年10月,山西某大学一女研究生韩某在由宿舍去教室的路上,遇一男子,该男子自称是该校学生处的工作人员,他告诉韩某说:“你的学费还没有交”。韩某感到很奇怪,并说:“我的学费已经交了”。对方让韩随其到办公室核对,韩某未加思索便被对方领到一地下室强奸杀害。据该罪犯交代,他已利用这种手段强奸女大学生多人。
[案例解析] 韩某之所以被骗,是因为其在没有弄清对方的真实身份的情况下,以为自己已经交了学费,不怕到办公室核对,稀里糊涂地跟随对方走了,以至被对方领到地下室还没有警觉,这种疏于防范的意识的行为令人吃惊。女大学生们应该从此案中吸取血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