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传销活动进入校园,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增强大学生防范抵制传销的意识,根据区工商、公安、文明办、综治办《关于开展“无传销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周工商字〔2015〕17号)文件的要求和统一部署,我院扎实开展了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活动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学院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处、保卫处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各系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具体做好无传销校园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创建目标及要求
(一)把“无传销校园”创建工作作为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良好社会环境和维护高校稳定的重要内容。
(二)全院师生识别传销、防范传销、自觉抵制传销能力明显增强,无人组织和参与传销;不发生因传销违法行为引发的各类上访,群体性事件、事故和案件。
三、工作安排
学院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学院阶段性具体工作任务
(一)学院创建无传销校园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积极参加由市、区工商局、公安局、文明办、综治办和高校工委组织的召开的打击传销工作专题会议,学习文件精神,部署安排工作。
(二)学院定期召开创建“无传销校园”工作会议。组织学院创建“无传销校园”领导小组成员和各系学管主任参加会议,对市、区反传销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贯彻。
(三)为贯彻市区反传销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根据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关于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的实施方案》;下发《关于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工作安排的通知》,对学院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进行了全面布置,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和工作任务。
四、扎实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各项活动
(一)每个学期结束,学院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指导学生假期内注意防范和远离传销。
(二)3月17日,联合工商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举行3.15维护消费者权益暨防范传销培训讲座活动。此次讲座,加深了同学们对消费者保护权益法律的认识,强化了自身消费维权意识,提高了消费维权信心,让同学们在消费时能够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增强了同学们防范、抵制和远离传销的能力。
(三)定期组织开展远离传销、拒绝传销签名承诺活动。在校的近5000名学生进行了签名承诺,表示“拒绝传销、远离传销、从我做起”。
(四)每年学院与各处室系签订创建“无传销校园”责任书、班主任与学生签订涉及防范传销内容的安全责任书,将反传销工作纳入学院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中,层层落实责任制。
(五)举办“无传销校园”活动宣传周活动。学院宣传栏、LED显示屏张贴有关反传销内容的图片和资料,学院广播室连续7天在课间时间广播宣传学校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的文件和材料。
(六)学生工作处定期统一安排各系组织各班举办“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主题班会活动,并做好日常教育工作。各系将主题班会组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交学生工作处;每一名学生写出“拒绝传销、远离传销、从我做起”的承诺书。
(七)新生入学期间开展的各类宣传教育中,将“防范和远离传销”作为重要教育内容,拿出专门时间,利用图片宣传和主题班会等形式进行集中强化教育学习,认真做好“反传销”活动的入学教育。
(八)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教育,将反传销内容作为毕业生毕业前就业指导教育的重要内容,使毕业生提高和增强识别传销活动的能力,以免误入歧途。
(九)加强校园治安秩序的防控,把好大门出入关,严防传销人员进入校园、进入公寓,形成全面戒备、天罗地网之势,一旦传销人员入校,及时报告和传递信息,及时果断处理。
五、学院建立无传销校园长效机制
在上级部门领导下,我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了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实现了无人组织和参与传销,形成了防范和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促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