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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安全头盔,遵章安全出行倡议书

2021年10月29日 17:20  点击:[]

 

 

山轻院广大师生:

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也是社会文明和师生素质的具体体现。根据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淄公通〔2021〕39号)文件要求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关注交通出行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助力交通文明,现就“佩戴安全头盔 遵章安全出行”倡议如下:

一、人人都要戴头盔。骑乘驾乘电动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更是对家人、家庭负责,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不超载”。

二、党员干部要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自觉遵规守法,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安全头盔。

三、教职员工做示范。各系院、部门要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

四、教师家长做表率。各位教师、家长要以身作则,为孩子做出表率,主动培养孩子安全意识,遵规守法意识。

五、质量安全要重视。从安全性考虑,建议佩戴经过检验合格的浅色头盔,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视线判断的头盔。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共同维护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携手参与创建师生满意的安全校园、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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