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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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9年06月24日 09:08  点击:[]

各系、处室: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鲁教安函﹝2019﹞6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近期学校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具体工作及分工

(一)加强学生管理

1.及时排查当前特别是学生离校期间的不稳定因素,全面掌握思想动态,及时讲清政策规定,积极开展心理疏导,主动化解矛盾,坚决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2.加强期末阶段学生在校期间管理工作,特别是对已没有课程安排和考试、实训任务的学生,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坚决杜绝学生夜不归宿、私自离校、酗酒等各种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各系

(二)加强安全教育

1.学生工作处、各系开展求职、防范网络诈骗、防火灾、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离校聚会滋事等安全主题教育,保持警钟长鸣,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平安离校。

2.辅导员、班主任、就业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人员要与学生保持信息畅通,及时了解学生行踪,做到友情提醒与定期联系并举,教育引导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自觉抵制肆意发泄、损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办公室、保卫处、各系

(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1.学生工作处、各系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心理排查与疏导工作,及时发现显性和隐性心理问题,有效掌握和化解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和事件。

2.学生工作处对个别因为违纪违规等原因而无法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及学业成绩较差、家庭困难的学生,帮助他们正视目前的困难,制定长远规划,争取未来有良好表现。

3.招生就业办公室对个别就业困难的学生建立台账,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正确面对求职中的挫折,并通过重点推荐、“一对一”帮扶等方式,做好就业帮扶工作。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各系

(四)深入开展毕业就业教育

1.招生就业办公室举办一场就业专题讲座(国家政策、就业形势、就业经验等内容),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

2.招生就业办公室、各系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就业状况和思想状况,把未就业、家庭困难、心理脆弱和易冲动等学生群体,建立台账,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和帮助。

3.学生工作处、生就业办公室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规定,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各系

(五)加强应急值守

1.党政办公室做好各层次值班安排,值班人员严格履行值班工作要求,及时发现和报告各种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避免形成热点。

2.党委宣传部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和舆情应对工作,进一步提升对负面信息的预警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行动、早解决,不给舆情危机发酵的时间和空间,将各种不良影响降至最低。

3.加大安保人员巡逻的力度、密度和广度,分时段做好教学区和公寓区的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干预、及时汇报。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保卫处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各系、处室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意识,把安全工作作为阶段性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二)完善措施,务求实效

各系、各处室在做好自查工作同时,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部门安全监管,夯实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基础。

(三)宣传发动

各系、各处室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警示活动。努力提升安全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遵章守法、人人有责”的安全文化氛围。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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