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迎接新生期间加强校园管理的通知
各处室、系:
为确保迎接新生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学院于2010年下发《关于迎接新生期间加强校园管理的通知》(鲁丝院办字[2010]52号),现重申如下: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 通 知 )
鲁丝院办[2010]52号
关于迎接新生期间加强校园管理通知
迎接新生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一环,为了给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来宾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确保迎接新生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保卫处负责校园经营摊点和外来车辆管理,严禁外来经营单位和个人进入校园从事经营活动,严禁院内原有摊点离开原摊位,占道经营。一旦发现以上现象,要坚决制止。
二、后勤处负责经营单位和个人经营资质的审查,严禁无证经营,杜绝“三无产品”。
三、组织人事与宣传处负责校园广告标语的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乱拉乱挂广告标语。
四、学生工作处、各系要召开专门会议,对学生提出明确要求,严格管理,不允许在校学生从事经营或销售宣传活动。
五、广大教职员工要发扬主人翁精神,树立大局意识,自觉遵守学院规定,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迎接新生工作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迎新期间校园管理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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