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通行秩序,防范交通安全隐患,保障校内师生人身安全和道路交通环境有序畅通,根据学校《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校园道路测速系统建设规划,学校在部分路段设置了道路测速监测设备,对校内机动车行驶状态进行常态化监测。现将测速监测点位公布如下:
一、监测点位

二、相关说明
(一)全体师生员工及其他需要在校园道路驾驶车辆通行的人员,须严格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则,自觉限速行驶、礼让行人,避免超速行驶、违规占道、鸣笛等各类交通违规违法行为。
(二)校园内所有机动车辆包含公务用车、教职工(含家属区业主)私家车、第三方单位车辆、外来访客车辆等。在上下课高峰时段及学生活动密集区域,车辆需进一步减速慢行,遇行人横穿道路时必须停车让行。
(三)测速监测点位将对校内机动车超速行驶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和记录。经系统抓拍确认的超速行驶、违规停放等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统一列入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台账,并纳入部门年度考核。
(四)超速行为通常采取信息提醒、通报单位、限制或撤销通行权限等方式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列入黑名单,禁止入校。校园内机动车限速20公里/小时,车辆经过测速点车速超过25公里/小时,将被“校园机动车辆监控测速系统”记录并予以超速提醒;超速或违规停放车辆,第一次予以警示提醒,第二次通报所在单位,第三次计入部门考核,第四次道闸系统将暂停车牌识别权限,机动车禁行一个月。期满后由个人提出申请,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保卫处备案,方可恢复正常通行。大型活动期间、特殊作业期间等车辆由保卫处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请各二级单位及时传达并落实本通告内容,广泛提醒教职工、学生及各类入校车辆驾驶人员严格遵守校园交通规则,自觉规范行车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校园道路交通环境。
附件: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测速摄像头布局图(校本部)
保卫处
2026年10月21日
附件: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测速摄像头布局图(校本部)
